事情经过:
张某大学毕业后就来到深圳发展,但求职过程一直不顺利。于是,张某决定和朋友共同创业。做什么项目好呢?张某着实动了一番脑筋。张某发现他们住的城中村内都是和他们差不多情况的租客,经济收入较低,流动性强。而现在去正规营业厅办理网络宽带,必须包满一整年,同时价格较贵,这让很多人无法承受。
于是张某和他朋友就通过自己和他人的身份信息去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账户,将网线接到他们的出租屋内,用交换机将宽带分割为一个个更小带宽的网线,再将网线按月分租给其他住户。这样经营了不到一年,张某和他朋友就赚了几万元。正当他们在为赚钱而欣喜的时候,公安局找上门了。原来从事这样的业务必须得到政府许可,擅自分接网线已经扰乱电信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最终,张某被法院判决为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4万元人民币的罚金。
律师解读:
很多经济类犯罪有别于传统常见的犯罪类型,很多老百姓都不明白——又不偷又不抢,怎么是犯罪呢?事实上,很多经营行为是必须得到国家许可办理相关证照才能进行的。本案中,张某在没有依法取得证照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分租网线的业务,已经违反了国家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律师建议:
创业者在选择创业项目的时候不应只关注赚钱与否,很多看似“新兴”的项目往往可能是法律的禁区。因此,在从事相关活动之前,建议创业者对相关项目的合法性进行相应的审查,或者找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去了解一下哪些事是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的。
注:本文系唐瑭律师根据实际办案经验总结而成,转载时请注明出处。